起因:兩會期間,代表提出建立農民退休制度,使農民得以退休后領取退休金,做到農民“洗腳上田,老有所養”。
這顯然是一件好事,畢竟現如今許多農民在退休年紀之后,只能領到幾十元的養老補貼。
而這些養老補貼不足以使老人安享晚年,這也是為何我們能經常看到,許多60、70歲的老人,還在地里忙活的原因。
但老人難道真的不想休息?難道真的是放不下那片土地,自愿、積極地參與到了種植之中嗎?
并不是,當老人失去勞動力后,這些補貼顯然是無法滿足老年人的退休生活的。
一、意義
這世界上總有一些人,會認為農民沒有退休金是正常的,在他們看來自于農民沒有參加工作,自然也就無法領取退休金。
但退休金制度,是97年開始確定的,在這之前的許多退休人群,在沒有繳納社保的情況下,也享受到了退休金。
更何況,現在有許多80歲左右的農民,年輕時參與集體工作,即為社會提供了價值,也繳納了相應的費用。這不禁讓我想起前陣子,某專家表示農民對社會沒有價值,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,全國有幾億農民,他們為社會提供的價值,是無法估量的。
而農民勞累了大半輩子,最終養老卻無法保障,那么未來誰愿意做農民呢?
二、生存
說到這,我似乎理解了為了許多農民晚年凄涼,需要面對孩子的不管不顧,需要自生自滅的在這個世界上生存。
原因便在于,自身徹底的失去了勞動力以后,每月依靠幾十元的補貼,顯然是無法自給自足的。
而孩子停止撫養,是否也有相同的經濟壓力存在?孩子有沒有可能是由于也深陷資金壓力之中,無法自拔?我認為是有可能的,雖然即使是這樣,我們也應該譴責這種行為,但在這種行為的背后,可能有著不為人說的辛酸吧。
這不得不讓我想起,許多老人為何無論如何都不愿意去住院,可能便是在于,他們知道這其中的經濟壓力。
而這種經濟壓力是他們無法、不愿承擔的。
三、最后
為農民發放養老金,在我看來顯然是一種進步,是真正的不以工作為區分、不以地域為區分的平等對待。
對農民發放養老金,是一種有利于社會穩定的積極做法,也得以使農民在辛苦勞累大半輩子后,能真正地享受天倫之樂。
但顯然這不是一件短期可以完成的事情,畢竟我們有太多的農民,也有著太多需要協調的事情。
畢竟在具體的發放環節,養老金具體是多少?誰又能享受誰又不能享受?
這可能還是需要經過長時間探討才能得到的答案。
但至少我們已經有了希望,不是嗎?